近日,教育部出台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,首次划出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“红七条”,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等都属于违反师德。同时明确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条件的重要指标,以及违反“红线”的责任追究等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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